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1-05-21 11:09:17   浏览量 :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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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塑造法治化的大湾区营商环境,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识,提高我省律师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技巧,2019年6月30日,省律协与广州市律协在广州联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论坛”。本次论坛由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与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专委会承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朱京平,省律协副会长王波,广州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出席论坛并致辞。我省律师和粤港澳三地企业家等500余人参加论坛。法制日报、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新浪网、中新网律新社等多家媒体全程参加报道。


本次论坛围绕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的理论与实务展开研讨,分开幕式、主题演讲、闭幕式三个环节进行。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朱京平


开幕式上,朱京平副巡视员在致辞中表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防控刑事风险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与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维护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舞台,带来了机遇,同样也对企业家的形式法律风险防控提出了新的更好要求。这次论坛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非常切合当前企业面临的发展形势需要。朱京平副巡视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大律师办理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业务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律师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广大律师要主动服务企业家,促进法律服务的供需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律师服务企业家的“点对点”精准度。三是我省律师要加强与港澳律师合作,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推动粤港澳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省律协副会长王波


王波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金融是企业之母,法律是企业之父。在历史的机遇下举办本次论坛,粤港澳三地法律人共同探索“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这一课题,具有时代意义,是法治进步的见证。他强调,律师业务应着眼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合规审查意识,规范经营制度,降低经营风险。二是注重刑事风险防范。三是重视刑事辩护和代理。


广州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


黄建水副会长在致辞中对论坛提出两点希望:一是要以实现防控目标为主要宗旨,紧紧围绕难点和重点问题展开研讨,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丰富和发展湾区的实践。二是要积极宣传论坛成果,扩大影响,建立智库。期望论坛结束后仍能开展持续性的讨论活动,使之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和分享的平台,共同促进大湾区的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


主题演讲环节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以“刑事风控的理念与推进”为题作主题发言。张主任介绍了企业经营中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刑事风险,并从多角度解析了风险的本质要素,引导出刑事风控五位一体的内控机制,即风险识别、合规制度、合规机制、合规培训、合规文化等五个要素。此外,他还从如何开拓刑事风控法律服务以及如何提供服务的角度,为现场律师给予指导。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以“企业合规计划的打造与律师业务”为题进行了演讲。他将企业的风险归纳为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并提出业务治理,财务治理,合规治理有机统一的治理方式。此外,他还向企业家分析了合规计划的重要性。


香港大律师林国辉


香港大律师林国辉围绕“如何不堕香港刑事法律陷阱?如被捕,如何走出困境”的主题,向企业家分享了香港刑事法律危机应对策略。林国辉大律师通过多起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代理人贪污交易、洗黑钱等知名案件,详细讲解了香港法律制度、香港警方权限,并为大家介绍了刑事法律危机应对策略以及香港大律师服务范围。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邝明华博士


澳门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远博士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邝明华博士、澳门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远博士分别以“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下澳门私营部门贿赂犯罪制度初探”“粤港澳大湾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下之澳门反洗钱法律制度探究”为题进行了分享。他们建议要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提升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认知能力和意识,以有效避免贪污舞弊;要公共善治,规范行政公权力的行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陈东茹


下午,论坛进入到实务探讨环节。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陈东茹以“加大民营企业保护力度背景下的刑事风险防范为题进行了演讲。她指出,企业要加强自我防范、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范机制、警惕和打击行贿犯罪的风险、远离金融领域灰色地带和防范金融犯罪风险,多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司法机关的角色与立场”为题进行了演讲。他表示,行政手段可以解决的,绝不采用刑事手段,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他还表示,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应善用检察智慧、司法智慧平衡“依法打击犯罪”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两种价值。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之两手是审慎打击与无差别保护。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依法平等保护和司法的可预期性。


深圳市律协副会长汪腾锋


深圳市律协副会长汪腾锋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的战略思维与策略举措”为题,讲解了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注意事项。他分别从物权保护、签订与履行合同及债权保护、经营管理与股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展开了论述,并辅以战略思维策略应对刑事风险防范进行了案例示范分析,分享了用战略思维解决法律问题的技巧。


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主任南芳


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主任南芳以“律师应当如何为企业家提供刑事合规(风控)法律服务”为题进行了演讲。她提出,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高的痛点,不在于刑法的严厉,而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她向大家介绍了律师的拒证权,即除了规定的三类法定情形,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应当予以保密。此外,她还向现场律师分享了其团队的最新研究成果:刑事律师合规业务的刑事合规体检、合规审查、合规危机处理、合规顾问以及具体办理业务的流程。


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专委会主任陈永忠


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专委会主任陈永忠以“广东民营企业家刑事犯罪大数据分析、红通案件办案分享及企业家权益保护”为题作了发言。他表示,企业家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创造价值、管理风险。律师的作用是帮助企业家安全的挣得财富并享有财富。“法商”正是中国民营企业家持续成功的保障。他通过援引数据,分析了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不长”的原因,并分享了自身经办的几起规劝“红色通缉令”嫌疑人返回中国接受法律审判的案例,令大家受益良多。


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副主任欧阳奕


最后,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副主任欧阳奕对各位主讲嘉宾表示感谢,并总结论坛成果,展望刑事风控业务的未来。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大背景下,本次论坛旨在帮助我省企业家树立“事前防范重于事后补救”的思维模式,推动我省刑事律师从“事后补救”的刑事辩护传统业务向“事前防范”的新型刑事业务过渡。以期通过供需双方的共同努力,打造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的优良营商环境。(拟稿: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专委会,核稿:罗楚茵,审定:肖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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